//没登陆

欢迎您来到凯恩之角,奈非天!

帖子:909

符文:78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4-10-23 21:24:0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来自:江苏
无故封禁我30天,现在已被版主俺不黑解封。我对俺不黑只有感激,没有抱怨

做错事情的是你,我需要你对我的道歉,不是要帮我处理事情的俺不黑大大替你道歉

请不要再移动到议会,因为我不是投诉和意见
误操作可以,误操作给我造成麻烦而不道歉不可以,请勿清除我的签名,有点烦,谢谢
若要清除,请列出所犯版规,勿滥用职权
http://bbs.d.163.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73014948

帖子:909

符文:78

2#
我现在就是点名道姓地告诉你,我需要你对你的错误操作,武断封禁,对造成麻烦的我进行道歉


不要躲在后面扭扭捏捏不回复,也不要麻烦海王星版主移动帖子到议会
发表于 2014-10-23 21:27:04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误操作可以,误操作给我造成麻烦而不道歉不可以,请勿清除我的签名,有点烦,谢谢
若要清除,请列出所犯版规,勿滥用职权
http://bbs.d.163.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73014948

帖子:909

符文:78

3#
本帖最后由 半世悠然 于 2014-10-23 21:29 编辑

处理投诉的链接:http://bbs.d.163.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73014626

再次声明,我不是来投诉也不是来给意见的,帖子麻烦就留在此版块不要扔在没有人看的议会

自己的所作所为就要负责

当版主有责任,有义务,有贡献,一码归一码,做错了就站出来
发表于 2014-10-23 21:27:46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误操作可以,误操作给我造成麻烦而不道歉不可以,请勿清除我的签名,有点烦,谢谢
若要清除,请列出所犯版规,勿滥用职权
http://bbs.d.163.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73014948

帖子:909

符文:78

4#

http://tieba.baidu.com/p/3365952977

图片就是来源于他第一次听说的百度暗黑3贴吧,我的帖子

有问题么?

别说什么到此为止,就事论事,有理谈理

我究竟怎么攻击他了,到现在也没说出个子丑寅卯,无故封禁了是不是误操作?

是误操作有没有对我造成影响

对我造成影响该不该道歉
发表于 2014-10-23 21:49:12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误操作可以,误操作给我造成麻烦而不道歉不可以,请勿清除我的签名,有点烦,谢谢
若要清除,请列出所犯版规,勿滥用职权
http://bbs.d.163.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73014948

帖子:909

符文:78

5#
如果说我犯错了,请告诉我,我犯了什么错

自己说出来的话,我没添加任何修改,甚至没有添加评论,原原本本发出来,怎么了,我黑他了?攻击他了?污蔑他了?无中生有了?
发表于 2014-10-23 21:51:46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误操作可以,误操作给我造成麻烦而不道歉不可以,请勿清除我的签名,有点烦,谢谢
若要清除,请列出所犯版规,勿滥用职权
http://bbs.d.163.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73014948

帖子:909

符文:78

6#
我想知道到底有没有人处理

有人处理就放议会处理

没人处理就让我放在无形自己找他谈

别像官场一样推来推去烦不烦?
发表于 2014-10-23 22:13:44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误操作可以,误操作给我造成麻烦而不道歉不可以,请勿清除我的签名,有点烦,谢谢
若要清除,请列出所犯版规,勿滥用职权
http://bbs.d.163.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73014948

帖子:4719

符文:10860

7#
本帖最后由 海王星上的猫 于 2014-10-23 22:20 编辑

按版规,所有投诉和意见,以及与游戏无关的争议性内容的帖子都要在安格议会,职业区版块是讨论游戏内容的地方,我已经多次提醒过楼主了。下次再故意违反版规会给予警告或者更进一步的处理。
发表于 2014-10-23 22:19:00 |只看该作者 来自:重庆

帖子:257

符文:10

8#
本帖最后由 三月兔 于 2014-10-23 22:23 编辑

路过扯几句。

玩的第一个也是玩得最久的职业就是巫医,因此在无形之地潜水时间也最长,无形之地版块的整体风气还是不错的。

半世悠然如果是我所知晓的那个千年笋的话,在一些圈子里也算是个名人了,但是据我所知,千年笋不是那种喜欢招惹是非的人,当然这个“据我所知”作为一个路人所言毫无采纳的价值(唯一能够自证的就是起码自己不是临时注册或者马甲……),但是论坛里有H3、Dota玩家的话肯定有那么几个是听闻过千年笋,大概知道他口碑如何的。

原贴也是别人提及才去翻看的,当事版主在措辞过程中确实有千年笋原文的措辞习惯,但是鉴于现有难度下巫医流派的局限性,且赛季至今已有一段时间,当事版主的文章思路难免和千年笋雷同。鉴于版主已有处理,对此不再多言。

不过另一位版主期间对暗黑3贴吧的措辞(除了凯恩之角,包括百度暗黑3贴吧、nga暗黑3版块之类的论坛或者版块也是有相当知名度的,说完全不知道,多少带有一点挑衅意味,同样做过论坛管理人员的表示这种措辞是十分不妥的)。之后在证据不足的前提下武断以马甲攻击作为理由处理千年笋更是极为不妥的。

好吧,我就是个路人,天知道这段话说完会有什么遭遇,反正也是潜水居多,匿……
发表于 2014-10-23 22:20:35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帖子:909

符文:78

9#
海王星上的猫 发表于 2014-10-23 22:19
按版规,所有投诉和意见,以及与游戏无关的争议性内容的帖子都要在安格议会,职业区版块是讨论游戏内容的地 ...

那移动到议会,谁处理这件事呢?

如果有人处理,是谁,什么时候处理

如果没人处理,移动到议会干什么,为了无形之地的界面整洁是么

那我的权益受了损失我该找谁,如何申诉,身为版主的你能大声告诉我么?
发表于 2014-10-23 22:22:38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误操作可以,误操作给我造成麻烦而不道歉不可以,请勿清除我的签名,有点烦,谢谢
若要清除,请列出所犯版规,勿滥用职权
http://bbs.d.163.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73014948

帖子:257

符文:10

10#
半世悠然 发表于 2014-10-23 22:22
那移动到议会,谁处理这件事呢?

如果有人处理,是谁,什么时候处理

移动到安格里斯议会版块倒真没啥,职业版块处理这种纠纷确实不太妥当。
我之前的主题被移动不是一次两次了,版主给的理由还是可以接受的。
没必要为了这种问题激化矛盾。
{:7_406:}
发表于 2014-10-23 22:25:49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帖子:909

符文:78

11#
三月兔 发表于 2014-10-23 22:25
移动到安格里斯议会版块倒真没啥,职业版块处理这种纠纷确实不太妥当。
我之前的主题被移动不是一次两次 ...

第一我不是笋子,我是他朋友
第二这事和是否盗贴无关纯粹是因为他误操作封号且不道歉


发表于 2014-10-23 22:54:47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误操作可以,误操作给我造成麻烦而不道歉不可以,请勿清除我的签名,有点烦,谢谢
若要清除,请列出所犯版规,勿滥用职权
http://bbs.d.163.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73014948

帖子:909

符文:78

12#
海王星上的猫 发表于 2014-10-23 22:19
按版规,所有投诉和意见,以及与游戏无关的争议性内容的帖子都要在安格议会,职业区版块是讨论游戏内容的地 ...

别装死啊,我就问问我受了无妄之灾,那么他是否该对我道歉

如果不该,为什么
如果该,但是不道歉,我该怎么做
从始至终他装死装得彻底,误操作之后毫无反应,还要让其他版主替他道歉,这是身为版主的素质么?
如果说我做错了,请明确地告诉我,我哪里做错了,怎么做错了,为什么做错了,你们这些版主能么
推来推去一直在搪塞,推诿,有意思是么,官场手段我是不是该给你们个赞{:7_403:}
发表于 2014-10-23 22:58:01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误操作可以,误操作给我造成麻烦而不道歉不可以,请勿清除我的签名,有点烦,谢谢
若要清除,请列出所犯版规,勿滥用职权
http://bbs.d.163.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73014948

帖子:644

符文:10

13#
一直觉得大神教板块在几位版主的操持下气氛很不错,我也有51小号,常年混迹在HC,我觉得当下暗黑三每个职业就这么几种build可玩,所谓英雄所见略同本来就是交朋友的机会,LZ真不必大惊小怪{:7_399:}
历史上与诺贝尔奖擦肩而过的人,即使有的是发表论文在先也不一定必须获奖也是这个道理。在这种相对简单的游戏机制下,得出类似的结论那是必然的,也不一定你比别人高明到别人非得抄袭你的,是不?
玩游戏凭的是兴趣,玩的是乐趣,如果这么在意得失和所谓的名声,LZ不如多搬搬砖也许对你的人生帮助会更大,祝LZ好运{:7_405:}
发表于 2014-10-23 22:59:41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armory]http://tw.battle.net/d3/zh/profile/鬥戰圣佛-3504/hero/44196835[/armory]

帖子:257

符文:10

14#
半世悠然 发表于 2014-10-23 22:54
第一我不是笋子,我是他朋友
第二这事和是否盗贴无关纯粹是因为他误操作封号且不道歉

怪不得那个贴的楼主不是千年笋。

说实话,这几个论坛个别人互相看不顺眼也不是一两天两天了,不排除借题发挥的小人,那个签名估计也是因此被传播开来的,个人建议还是删了那个贴吧,别让矛盾不必要地升级,当然了,只是个人建议。

睡觉去也~
{:7_406:}
发表于 2014-10-23 23:01:33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帖子:909

符文:78

15#
羽佳 发表于 2014-10-23 22:59
一直觉得大神教板块在几位版主的操持下气氛很不错,我也有51小号,常年混迹在HC,我觉得当下暗黑三每个职业 ...

盗贴与否与我这个投诉没有任何关系

我只是在投诉他错误操作封我30天这个问题

请不要再和我谈什么抄袭不抄袭,抄袭事件已结,不再理会
发表于 2014-10-23 23:02:31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误操作可以,误操作给我造成麻烦而不道歉不可以,请勿清除我的签名,有点烦,谢谢
若要清除,请列出所犯版规,勿滥用职权
http://bbs.d.163.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73014948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网易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