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登陆

欢迎您来到凯恩之角,奈非天!

帖子:87

符文:2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8-29 15:20:4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8月飞雪 于 2013-8-29 15:37 编辑

某版主,别高高在上的挥舞你的管理权!
只许州官点火?自己能说错就错、说改就改?
不是说版主与用户同等对待么?
我相信报应会降临到你头上的!
某版主看看你自个的回复,视管理如儿戏。。。骚年,贵庚啊?
请问你认真履行了你的职责了么?怎么没见你在“ 凯恩之角的小黑屋”里登记你的“执法”记录呢?作为良民我可是先进去看了下想找自己原因的。。。你这样算不算目无“法纪”呢?算不算独立特行呢?算不算与众不同呢?算不算藐视积极认真的同行呢?

关联贴:
http://bbs.d.163.com/thread-172723728-1-1.html
http://bbs.d.163.com/thread-172722569-1-1.html

帖子:2428

符文:910

2#
处罚理由、决定原帖中已给出,此贴封。
发表于 2013-8-29 18:20:45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西
暗黑资讯微博 http://weibo.com/diiicn 暗黑群 961356484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网易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