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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您来到凯恩之角,奈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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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3-8-11 16:40:0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来自:加拿大温哥华
本帖最后由 拜仁多特是一家 于 2013-8-11 17:05 编辑

主角:版主-俺不黑(UID: 493187) Grrr,小和尚vs小蜜蜂UID: 913585,無辜的學生 (UID: 911135)
UID: 913585

起因:本人Grrr,因为本人想来看不惯骗子和黑倒爷,所以屡次和小和尚vs小蜜蜂冲突,其不仅是个倒爷,更是售卖武器插红宝石的坚决拥趸
版主
俺不黑
(UID: 493187)因为多次处理我们之间的纠纷感到心烦,竟然定下了一下荒唐的规定:

22.jpg


file:///C:/Users/User/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jpg

ok。虽然很荒唐,不过论坛是寻找快乐的地方,我也不想和那些我看不起的多纠缠,就答应说就算小和尚vs小蜜蜂 再怎么骗人,恶心人,我也当没看见!我确认,我答应过!

后来,论坛老基友無辜的學生 (UID: 911135)因为自己符合小和尚vs小蜜蜂 发的帖子:  http://bbs.d.163.com/thread-172702457-1-1.html(据说:送钱帮别人锻造就是’高富帅‘了 我送)中提到的送金币条件而向其索取,结果 小和尚vs小蜜蜂   不仅不遵守承诺,竟然还讥讽其脸皮厚,厚颜无耻。
被骗了还被骂,
当然火大 ,就讽刺小和尚vs小蜜蜂 没有小JJ,结果小和尚vs小蜜蜂 立刻将其告发,并被禁言7天


http://bbs.d.163.com/thread-172707153-1-1.html,而始作俑者(骗人+骂人)的人:小和尚vs小蜜蜂 竟然没有任何处罚,继续在论坛大发乱文,甚至还支持卖武器插红宝石是合理的,我当然觉得这样处理不合理,就发了这样的一个回复:我认为楼主讽刺小和尚是因为其被骗被讥讽在先,错不在楼主!

333.jpg
file:///C:/Users/User/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4.jpg


结果我发的这一句话又被小和尚vs小蜜蜂 发到了安格里斯会议说我对其人身攻击,我坚持认为我只是为一个被诬陷的人叫屈,这样也被禁言简直就是荒唐,163凯恩对于小和尚vs小蜜蜂  这样的人真是偏爱有加吗,我不相信没有王法!OK,我被禁言也罢了,这样混乱甚至荒唐之极的处理方式简直就是对于:言论自由极大的挑战,我为一个人鸣不平,俺不黑你凭什么封我的号,难道就是我们看不起小和尚vs小蜜蜂,这个在百度贴吧被称为凯恩雇来活跃论坛的奇葩?

我本来也想息事宁人,就妥协说:请将永禁改为7天,毕竟我在凯恩有很多好基友,我不想和他们失去联系,并将俺不黑之前对于
No2#3156
的处理结果拿来例证,结果俺不黑觉得理亏说要考虑下。

233.jpg

file:///C:/Users/User/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6.jpg
不过,当我今天得知我的账号因为莫须有的罪名被永禁的时候,我真的愤怒了,精忠岳飞播完才几天,一个小小的论坛也有如此昏庸
的管理,请你们搞清楚,你们只是论坛秩序的维护者,是我们的存在才能让你们繁荣,是我们的技术贴才能让你们的论坛更好看,你们对于这些喜欢凯恩论坛的人做出了一个极好的表率,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一个事实:凯恩论坛最喜欢的是喜欢倒了个几亿金币就出来现的人,是喜欢卖武器差红宝石的人,是喜欢先喷别人再恶人先告状的人,是承诺了送人金币却讽刺别人厚脸皮的人!是这样吗?

我被禁言的原因截图:


俺不黑
(UID: 493187),我对你的为人无法评价,因为我并不了解你,不过对于你的管理能力,我只能说:你的水平完全对不起管理员这个称号,希望你多多学习什么叫做管理,目前的你完全不够格!你要我对于作恶的人熟视无睹,对不起,我做不到!


小和尚vs小蜜蜂:精忠岳飞里的秦桧,万俟谢,杜冲最完美的合体,你是一个完完全全的:倒了个几亿金币就出来现的人,是喜欢卖武器差红宝石的人,是喜欢先喷别人再恶人先告状的人,是承诺了送人金币却讽刺别人厚脸皮的人!你这种人真是可悲!

最后再说一下,以上所述的所有事情完全属实,希望有点判断力的水友们做出你们的判断,你们是不是很喜欢每次一打开新崔就全是小和尚vs小蜜蜂 之流的帖子,至于对于 俺不黑  做出如此荒唐的管理及对言论自由的亵渎,我会直接联系到163总部甚至丁先生本人,相信俺不黑的个人水平无法代表163,也不是谁都会做出如此荒唐的处理!
我的要求:1:恢复我的大号权限
           2:俺不黑道歉
           3:论坛制定出对于骗人的人相应的处罚机制!!!


以上所述均为真实描述,绝无人身攻击,如果凯恩论坛不还我公道,发完帖子之后此账号也被封,我会写更多的帖子再百度贴吧,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及天涯论坛,不讨回公道,决不罢休!注:我一定陪你玩到底,不离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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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文:4

2#
如果凯恩论坛不还我公道

挥刀自宫?LZ严重了
发表于 2013-8-11 16:41:27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armory]http://tw.battle.net/d3/zh/profile/%E6%B6%85%E6%A7%83%E7%9A%84%E9%B3%B3%E5%87%B0-3105/hero/17270319[/arm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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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请问俺不黑,NO2#3156当时违反规定你为何不永禁他,请解释,要不要我上证据?》》
发表于 2013-8-11 16:43:24 |只看该作者 来自:加拿大温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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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文:1821

4#
1、既然你同意了约定,就应该遵守,制定这个办法,是沿用你以前和NO2的处理办法。

2、你已经有7-8个账号永禁了,我为什么使用这个方法,你仔细想想。

3、你认为谁违规,要申诉,可以发帖或者短消息。

发表于 2013-8-11 16:46:56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西
[armory]http://tw.battle.net/d3/zh/profile/blackwind-3695/hero/22254964[/arm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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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本帖最后由 拜仁多特是一家 于 2013-8-11 16:53 编辑

我坚持认为我只是为一个被诬陷的人叫屈,我没有提到任何敏感字眼,什么小和尚小蜜蜂的没有半个字提到,我就是认为那个人委屈,有什么问题吗?这样也被禁言简直就是荒唐,163凯恩对于小和尚vs小蜜蜂  这样的人真是偏爱有加吗,我不相信没有王法!
发表于 2013-8-11 16:50:26 |只看该作者 来自:加拿大温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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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文:1821

6#
先冷静下,考虑下你的诉求,我反问你2个问题,你只回答是不是!
1、是不是同意了当时的条件
2、是不是违反了当时的承诺
发表于 2013-8-11 16:53:42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西
[armory]http://tw.battle.net/d3/zh/profile/blackwind-3695/hero/22254964[/arm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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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俺不黑 发表于 2013-8-11 16:46
1、既然你同意了约定,就应该遵守,制定这个办法,是沿用你以前和NO2的处理办法。

2、你已经有7-8个账号 ...

我的账号被禁都是因为和黑倒爷及某些让人不齿的人直接冲突,凯恩对于论坛使用者的节操品行完全没有自己的判断,这一点是你们最失败的地方!
发表于 2013-8-11 16:54:55 |只看该作者 来自:加拿大温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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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俺不黑 发表于 2013-8-11 16:53
先冷静下,考虑下你的诉求,我反问你2个问题,你只回答是不是!
1、是不是同意了当时的条件
2、是不是违反 ...

1,是
2,不是!
至于2,
我坚持认为我只是为一个被诬陷的人叫屈,我没有提到任何敏感字眼,什么小和尚小蜜蜂的没有半个字提到,我就是认为那个人委屈,有什么问题吗?这样也被禁言简直就是荒唐,163凯恩对于小和尚vs小蜜蜂  这样的人真是偏爱有加吗,我不相信没有王法!
发表于 2013-8-11 16:55:11 |只看该作者 来自:加拿大温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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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文:2

9#
如果我说了譬如:某某和尚是畜生之类的话,我活该被禁言,如果我只是说某某某是冤枉的,你凭什么说我是恶意攻击小和尚!
发表于 2013-8-11 16:56:53 |只看该作者 来自:加拿大温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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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文:1821

10#
增加一条
在C的帖子里面,如果出现A,B互相针对的话,谁先第一个挑事或者暗讽,同样按照1楼的办法处理,即时生效。




我也说过,如果你认为他违规,可以举报或者发短消息,至于偏袒,他也是就差一次,永禁处理。
发表于 2013-8-11 17:02:55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西
[armory]http://tw.battle.net/d3/zh/profile/blackwind-3695/hero/22254964[/arm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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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难道这个论坛连发表自己的观点都不太允许吗》?
发表于 2013-8-11 17:03:10 |只看该作者 来自:加拿大温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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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不黑 发表于 2013-8-11 17:02
我也说过,如果你认为他违规,可以举报或者发短消息,至于偏袒,他也是就差一次,永禁处理。

很好,你终于发出来了,希望大家主持公道,看看这个论坛是不是真的没有正义可言
发表于 2013-8-11 17:04:35 |只看该作者 来自:加拿大温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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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明天各大论坛都会有此事的后续,账号要不要无所谓,俺不黑及163的这些非法操作我一定要公之于众,除非你们在2天之内还我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13-8-11 17:09:18 |只看该作者 来自:加拿大温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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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文:1821

14#
QQ截图20130811170727.png
QQ截图20130811170737.png

这些都是你的马甲,如果你不能理解的话,我无话可说了。

发表于 2013-8-11 17:09:28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西
[armory]http://tw.battle.net/d3/zh/profile/blackwind-3695/hero/22254964[/arm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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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仁多特是一家 发表于 2013-8-11 17:09
明天各大论坛都会有此事的后续,账号要不要无所谓,俺不黑及163的这些非法操作我一定要公之于众,除非你们在 ...

如果你想通了,可以联系我,再见!
发表于 2013-8-11 17:11:02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西
[armory]http://tw.battle.net/d3/zh/profile/blackwind-3695/hero/22254964[/arm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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