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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您来到凯恩之角,奈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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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11571

符文:264

发表于 2013-7-28 13:42:33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广东
21.png



20.AOE/群嘲/喷子/挑衅
判定:故意将话题引向争吵、造谣生事等。
处罚:初次禁言七天,二次永禁(新崔对人身攻击零容忍

无所谓好或不好,人生一场,虚空大梦,韶华白首,不过转瞬。

帖子:70257

符文:1821

2#
马甲永禁,骂人是不对的
有问题,可以反馈,不理智的行为不可取。
发表于 2013-8-2 15:34:09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
[armory]http://tw.battle.net/d3/zh/profile/blackwind-3695/hero/22254964[/arm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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