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恩之角_暗黑破坏神3论坛_夺魂之镰

标题: 真心眼红新崔大神可以这样玩游戏的工作 [打印本页]

作者: kingofking1    时间: 2013-10-11 09:30
标题: 真心眼红新崔大神可以这样玩游戏的工作
羡慕忌妒恨之余,
还是对广大人民每月缴税养这样的人感到惋惜...

g.JPG (92.46 KB, 下载次数: 12)

g.JPG


作者: eeree@126.com    时间: 2013-10-11 09:34
额,做游戏开发,游戏测试的也是天天泡在游戏里~
不见得就一定是公务猿~
作者: 切瓜砍菜虐菠萝    时间: 2013-10-11 09:35
上班时间玩游戏的不一定全是公务员,也有可能是老板的小蜜,小姨子,小舅子之类的
作者: 无色无相    时间: 2013-10-11 09:36
对于富二代,一切都是浮云
作者: 樱花、树下    时间: 2013-10-11 09:40
本帖最后由 樱花、树下 于 2013-10-11 09:43 编辑

我来正式答复你。
中国有一种部门叫办案部门,办案部门在办案的时候是要找嫌疑人谈话的,谈话不是无休止的,嫌疑人休息的时候,办案人员该干什么干什么,还有在对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时候(最长6个月),这个时候就是住在宾馆,想玩什么随便,游戏、打球等等,任你选。
经历的少,说话不要打了自己的脸。

欢迎LZ人肉并举报本人。
作者: 樱花、树下    时间: 2013-10-11 09:44
真天真,刷怪的时候,嫌疑人就在眼皮底下,你跑试试。
作者: li_hello    时间: 2013-10-11 09:48
樱花、树下 发表于 2013-10-11 09:40
我来正式答复你。
中国有一种部门叫办案部门,办案部门在办案的时候是要找嫌疑人谈话的,谈话不是无休止的 ...

作为办案人 我不知道喊嫌疑人给我刷?

作者: 樱花、树下    时间: 2013-10-11 09:51
li_hello 发表于 2013-10-11 09:48
作为办案人 我不知道喊嫌疑人给我刷?

让嫌疑人来找洞。
你这个想法真的可行,监视居住的时候,嫌疑人和大家象朋友一样,打牌、下棋都行,不过他们都玩不来游戏。
作者: ilexx@163.com    时间: 2013-10-11 09:5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jelikelly    时间: 2013-10-11 10:39
卖货玩游戏两不误   
作者: onlyforningning    时间: 2013-10-11 10:42
单位网络限制玩不了游戏的怎么破?
作者: WaitForDeath    时间: 2013-10-11 10:48
LZ 你跟SJB认真 你就SB了
作者: 大天使之剑    时间: 2013-10-11 10:50
本帖最后由 大天使之剑 于 2013-10-11 10:53 编辑

一天让他找200次洞,累死他,让他没力气跑路
作者: Janus_M    时间: 2013-10-11 10:56
本帖最后由 Janus_M 于 2013-10-11 11:20 编辑

一直看不懂,一个帖子里就能说的事,还自己开贴,来获取认同感。
不管谁对谁错,其实也没什么对错,每个人价值观不同。
但是这种“小学生打小报告”的行为真是。。。。。
回点评:有用么?有人就会有不公。改变不了什么。还是自己努力成为有特权的人把。
作者: 棍子系列    时间: 2013-10-11 10:58
火药味十足 为什么一定要人肉曝光呢
作者: honeybee    时间: 2013-10-11 11:02
那些網絡紅人啥蠻子、異見人士的家人不都是嫌疑人,lz你再跟人挑刺小心被當嫌疑人开刷..嘻嘻

作者: KOY    时间: 2013-10-11 11:04
看菜吃饭。。。。
作者: 魚泡泡    时间: 2013-10-11 11:08
樱花、树下 发表于 2013-10-11 09:40
我来正式答复你。
中国有一种部门叫办案部门,办案部门在办案的时候是要找嫌疑人谈话的,谈话不是无休止的 ...

羡慕嫉妒恨啊!!!我只想对你说,你们那还招人吗?

作者: 樱花、树下    时间: 2013-10-11 11:10
魚泡泡 发表于 2013-10-11 11:08
羡慕嫉妒恨啊!!!我只想对你说,你们那还招人吗?

全国每年都要招至少二次吧。
也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玩,前提是要在办案部门。
作者: zyx_154    时间: 2013-10-11 11:25
  游戏测试的工作就是天天玩游戏,玩到你看到那个游戏就想吐
作者: BlackRay    时间: 2013-10-11 11:59
我好像也已经过了追求全人类平等自由的年纪了
作者: naluo2000    时间: 2013-10-11 12:4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douglasliukk    时间: 2013-10-11 13:25
大概看明白了,此贴描述的是垃圾一个
作者: 奶牛全身甲    时间: 2013-10-11 14:01
人比人气死人 何苦呢

作者: 青春糜烂    时间: 2013-10-11 14:56
至于纠结么~                 
作者: 桥先生    时间: 2013-10-12 09:08
···楼主应该明白,有的人属于不可交流的范畴 = =
作者: 菜地一块    时间: 2013-10-12 09:19
请问嫌疑人什么罩杯的?
作者: mesembria    时间: 2013-10-12 17:37
有看不顺眼发帖吐槽的功夫,不如去复习公务员考试




欢迎光临 凯恩之角_暗黑破坏神3论坛_夺魂之镰 (https://bbs.d.163.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